戴小巍 王弘琴
  與工友幹活時為瑣事發生糾紛,一氣之下竟然持鋤頭打傷工友。近日,經湖北省利川市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牟華平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。
  31歲的牟華平是恩施市白羊坪鄉熊家岩村農民。2012年8月14日16時許,牟華平在利川市白羊塘收費站建築工地上幹活,因瑣事與工友葉某發生糾紛,爭吵中,牟華平一怒之下拿起工地上的一把鋤頭,砸在工友葉某身上,見葉某倒地,牟華平迅速逃離現場。
  2013年6月25日,牟華平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。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,由被告人牟華平之父一次性支付被害人葉某各種經濟損失賠償款20萬元,取得葉某的諒解。
  (戴小巍 王弘琴)  (原標題:瑣事持鋤傷工友 莽漢賠錢又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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